楚江新材: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2023-01-31 19:15:51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171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楚江新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11


(相关资料图)

债券代码:128109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楚江转债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
   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 年 1 月 31 日 16:30

   (2)网络投票时间:2023 年 1 月 31 日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 2023

年 1 月 31 日上午 9:15—9:25,9:30—11:30,下午 13:00-15:00。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 2023 年 1 月 31 日

上午 9:15 至下午 15:00 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经公司与会董事过半数以上推举,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盛代华先生主

持。

 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

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

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  二、出席会议情况

  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 48 人,代表有表

决权股份 631,948,424 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48.5099%。

  其中,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 45 人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

  其中:

 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 5 人,代表有表决

权股份 447,799,224 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34.3742%。其

中,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 2 人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代表有表决权股份 3,481,174 股,

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672%。

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 43 人,

代表有表决权股份 184,149,200 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份 184,149,200 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4.1357%。

  注: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 1,334,533,577 股,其中公司

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 31,813,603 股,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

决权,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 1,302,719,974 股。

  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,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

席了本次股东大会, 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,对
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,并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
  三、议案审议情况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

下议案,表决情况如下:

  (一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

  表决结果:通过。

  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同意票 198,838,176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99.3154%;反对票 1,181,68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5902%;弃权票 189,0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

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944%。

  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:同意票 186,259,686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
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2695%;反对票 1,181,688

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6298%;

弃权票 189,00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本次会

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1007%。

  (二)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为部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增加担保

额度的议案》

  表决结果: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同意票 627,018,291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99.2199%;反对票 1,161,28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1838%;弃权票 3,768,845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

认弃权 3,579,845 股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5964%。

  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:同意票 182,700,241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
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7.3724%;反对票 1,161,288

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6189%;

弃权票 3,768,845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3,579,845 股),占

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2.0087%。

  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

 (二)律师姓名:喻荣虎、李梦珵

 (三)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、召

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

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,合法、有效;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

的决议合法、有效。

  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文

件,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。

 五、备查文件

大会决议》;

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》;

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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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临时股东大会 楚江新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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